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区别包括:
1.抵押担保是物保,通过抵押具有一定价值的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而保证担保是人保,由第三人以其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
2.在担保提供方式上,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的财物,没有限制;而保证担保则必须通过第三人做保证人达成。
3.担保要求也有所不同,保证担保需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作为保证人;而抵押担保则只要求抵押物具有一定价值。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担保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体现了抵押担保的灵活性。
2.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扩大了抵押担保的适用范围。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有助于保护抵押人的利益。
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这确保了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这体现了抵押担保的担保性质。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保证担保的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没有具体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所担保的债权与主债权的范围是一致的。
你对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还有疑问吗?快来找法网提问,我们的法律专家将为你一一解答,让你更深入地了解这两种担保方式的内涵与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