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过期后,可以向规划局申请补办。在申请中需要写明原因,申请补办。
如果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立项文件未失效、该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做出调整,可以直接补办。
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地单位名称:指申请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
2.建设项目名称:指申请使用的土地所计划建设的项目名称。
3.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指有权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名称以及批准文件的编号。
4.批准用地面积:指经批准同意使用的土地面积,通常以平方米为单位。
5.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6.土地所有权性质:指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如国有或集体所有。
7.土地取得方式:指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如出让、划拨等。
8.其它。
看完本文,你是否对建设用地批准书补办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