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登记为股东,不论股东的贡献形式(现金、设备、 知识产权 、资源、个人能力等),均可享受 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隐名股东要确认其股权,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必须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的认可。
这个协议是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关系,只要是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
2.隐名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和认可。
这表示隐名股东实际上在行使股东权利,如参加股东会议,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重大决策等,并且这些行为已经得到了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认可。
股东出资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货币出资:股东可以用现金出资,这是公司成立及运营所必需的。
2.实物出资:股东可以提供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工厂等实物资产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出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出资。
4.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可以通过向公司出资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公司通过申请并缴纳费用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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