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广泛,涵盖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
1.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1)缔约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邮电、文印费用,赴订约地或察看标的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为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所支付的费用等。
(2)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等合理费用,也属于直接损失的范围。
2.间接损失则是指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的损失,例如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以及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等。
间接损失虽然不是直接由缔约过失行为造成的,但却是信赖利益损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直接损失是指因缔约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可以明确计算的财产损失。
1.这些损失通常包括缔约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邮电、文印费用,赴订约地或察看标的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
2.为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给付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信赖合同成立而购买房屋、机器设备或雇工支付的费用等,也属于直接损失的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损失不包括因市场变化或其他非缔约过失因素导致的损失。
间接损失是指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的损失,以及其他可得利益损失等。这些损失通常是由于缔约过失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而产生的。
1.具体而言,间接损失包括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以及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等。
2.其他可得利益损失也是间接损失的一部分。这些损失包括因市场变化或其他非缔约过失因素导致的利润损失、市场份额减少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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