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存公证规则,提存的物品主要限于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以及其它适宜提存的物品,这些标的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具有明确的价值且适宜进行提存操作。
在实践中,提存的物品最常见的是货币,因为它便于计算价值且易于管理和交付。
此外,其它适宜提存的物品通常也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明确的权属关系,以便于提存公证的进行和提存物的安全保管。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以证明提存请求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3.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
4.提供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在必要时与受领人取得联系。
5.交付提存物。对于货币提存,可采用转帐、汇款方式交付。对于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供其名称、种类、数量等情况的清单。
6.根据提存的性质,可能需要债务人或债权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由债务人单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以确保提存公证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提存公证作为一种法律手段,在解决合同履行纠纷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了解提存的标的物范围和所需材料,以及参考相关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提存公证制度,为实际工作中的合同履行问题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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