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下,老人是有权将房子收回的。
在房子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老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因为不动产的产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这意味着,在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老人有权取消之前的赠与决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确实可以撤销赠与。
但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适用这一规定的。
继子女在未对继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通常不享有继父母的遗产继承权。
1.法律上的扶养关系主要体现在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或已成年但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以及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2.只有当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能享有继承权。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则不享有继承权。
1.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时,子女是否要赡养父母,这需要根据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具体原因来判断。
2.如果父母因经济能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法院通常不予支持。因为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并且没有附加条件。
3.然而,如果父母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4.如果子女自愿赡养伤害过自己的父母,法律则不会干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而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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