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是专属性的权利,意味着它是独立且不可分割的。
2.居住权人拥有按合同约定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这是用以满足个人生活居住的需要。
3.居住权合同中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期限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
4.居住权设立时,应进行登记,且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居住权期限一旦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该权利即告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详细规定了居住权的定义、合同、设立、转让、继承以及消灭等法律条文。
这些规定明确了居住权的性质和运作机制。居住权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有其他约定,且不得转让、继承。
居住权的分割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主要在于权利的专属性。
1.居住权的不可分割性意味着一旦权利期限结束或居住权人去世,权利自动消灭,相关各方需注意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若在居住权持续期间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确保权利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