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医疗事故发生后,首先应尝试和解。
2.如果协商无果,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必备材料包括索赔申请书、身份证、病历和相关就诊资料。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详尽列出了赔偿项目和标准,包括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