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申请交通事故法律援助,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请求国家赔偿、社会保障待遇、抚恤金、救济金、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或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2.受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影响;
3.家庭暴力、虐待、重婚受害者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
4.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因经济困难未聘请代理人;
5.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未成年人,或可能被判死刑而未聘请辩护人,法院应指定辩护,无需审查经济状况。
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援助的案件包括:
1.申请人过错责任引发的民、刑事诉讼;
2.申请人过错导致的行政诉讼;
3.无法提供证据或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情况;
8.其他经批准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特殊案件在法律援助申请时,享有特别条件:
对于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可能被判处死刑且无辩护人的被告,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援助,且不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