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根据孩子的年龄和父母的条件来判定。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归母亲抚养,但存在特殊情况时,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考虑将孩子判给父亲。这些情况包括:
1.母亲有长期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病;
2.未尽抚养义务;
3.其他原因导致孩子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当双方父母都希望孩子随自己生活时,法院将依据一系列条件来决定抚养权归属。这些条件包括:
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与一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孩子不利;
3.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
4.孩子随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更有利;
5.同时,若子女年满八岁,其意见将被考虑进去。
1.在抚养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若孩子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他们有能力继续抚养,则可以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2.此外,若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孩子可以轮流由父母抚养,法院亦可能予以准许,前提是这样的安排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