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婚相关的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11-12-28 11: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
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涉外离婚如何选择法院?
你好,可以由男女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帮你
诉讼离婚,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您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但就子女、财产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诉讼,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诉讼时间划定是怎样的?规定是什么呢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方便描述具体案情,进一步详谈给出解决方案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证据,可以
你好,你是咨询什么事情的,可以具体描述,双方有没有协商调解
朱明胜律师
朱明胜律师
50分钟前
根据事故原因,以及交通部门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方,不一定是司机维修车辆。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1小时前
晚上好,既然你收到了还款信息。根据我的分析,你就算没有在放心借平台上申请借款。那么当时你极有可能已经
涉嫌刑事犯罪,具体判刑多久完全取决于你的辩护律师专业性和责任心,本人已经办理过多起无罪和缓刑案件。
上月二,库存车卖车不退,将军朋友要起诉,什么情况?他要起诉你来干。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