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这不仅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制裁。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详细列举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情形,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此外,用人单位如果以暴力、威胁或违章指挥等方式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同样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3.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确保了劳动法规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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