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包保险是一种财产保险,专门针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而设立。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可能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原因被转移,那么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给新的所有者。
这种转移对保险合同的影响是显著的:原投保人退出保险关系,保险合同主体发生变更。
要有效实现这一变更,必须按法定程序通知保险人,并获得其同意继续承保。
保险人将在原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完成保险合同的变更。
如果投保人未通知保险人转让保险标的,保险合同可能自动终止,除非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
保险标的的转让不仅影响保险利益的归属,还可能导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这种变更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定手续,其中最重要的是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需要对受让人进行调查,了解其对保险标的的价值估计、安全常识以及可能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以判断是否继续承保。完成法定手续后,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但如果投保人未遵循这一程序,保险合同自保险标的转让时起可能自动终止。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在保险标的转让时有其特殊性,通常不需要征得保险人同意即可自动变更。
这类保险针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损失提供保障。
在国际交易中,考虑到货物在远途运输中易主的实际情况,惯例允许保险合同随货物转移自动变更,这样就避免了交易过程中的不便,并确保了货物的连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