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的计算,首先依据实际成交价格确定。
具体计算方式需遵循国家规定,其中《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缴纳的费用标准和办法。
这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费用,并规定了新增建设用地的费用分配比例。
土地出让金是政府性基金的关键部分,定义为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向受让人收取的全部价款。
它涵盖了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土地使用期满续期所需缴纳的费用,以及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转让、出租、抵押等情况下需要补交的价款。
《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了土地出让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