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合同签订过程中,有两类人员有权在合同上签字: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是依法或根据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其代表的行为直接影响法人。
2.经公司授权的人员。这些人员必须持有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确保授权内容明确具体。
3.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超出范围的行为可能不会对法人产生法律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但也指出,法律、当事人约定或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决定了某些行为不得代理。
3.这一规定为合同签字的代理行为提供了法律框架,确保了法律行为的合法性与代理行为的效力。
合同上的签字日期在原则上不推荐代签,因为它可能涉及到合同生效的具体时点问题。然而,在特定条件下,代签是被允许的:
1.必须获得本人的同意。
2.代理人需在其代理权限内行事。
3.代理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
4.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而委托代理行为是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