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5.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7.其他必要材料。
房产证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
1.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父母双方签字;
2.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
4.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房产过户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如果是通过买卖的方式来办理过户,那么产生的税费会稍微多一些,但不需要公证。
2.如果是通过赠予的方式来办理过户,通常对直系亲属或者是赡养人赠予房产的话,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夫妻之间办理赠与过户的话,那么可以免除契税。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
3.如果是通过继承的方式来办理过户,只需要支付一些公证费用和手续费即可,不需要进行赠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