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受伤谁负责任
更新时间:2024-02-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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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地干活受伤,分情形确定责任主体,包括工伤责任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人身损害责任主体为侵权人等。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方法分情形确定,比如侵权责任维权方法包括协商、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
一、
工地干活受伤谁负责任
工地干活受伤,责任主体分以下情形确定:
1.他人侵权造成的,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属于劳务关系,因为劳务受伤,接受劳务方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4.其他。
二、
在工地干活受伤了有什么方法要求负责任
找法网提醒,在工地干活受伤了,维权方法分以下情形确定:
1.侵权人未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2.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的,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调解、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劳动仲裁后起诉维权。
3.其他。

三、
工地干活受伤负责任的具体范围
工地干活受伤,负责任的具体范围分以下情形确定:
1.属于工伤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治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2.属于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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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干私活受伤,是谁的责任
工人在干活中受伤,如果雇主和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那么雇主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承揽关系,雇主没有过错的,由工人自行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地干活误伤工友谁负责
在上班期间,如果员工误伤了工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责任归属和赔偿方式。如果误伤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误伤属于意外情形,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情形均可认定为工伤。因此,在误伤工友的情况下,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那么受伤员工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