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函需要新盖章,公司名称应当在公司成立一年后才能进行变更。公司变更名称后不仅要在各个机关进行变更登记,还应当刻新章。财务章、合同章、业务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公司名称】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名称变更函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明确表明公司名称已经发生变更,包括原公司名称、变更日期以及新公司名称。
2.公司业务变更的说明:说明原公司的业务由新公司统一经营,同时强调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3.公司文件、资料、发票等的使用:从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4.法律关系和业务关系: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5.道歉与感谢:对于因公司名称变更给客户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感谢客户一贯的支持和关怀。
6.保持合作关系:表明公司将继续保持与客户的愉快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客户的关心和支持。
公司名称变更函是一份重要的文件,主要作用如下:
1.告知合作伙伴: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向合作伙伴发送公司名称变更函,以便他们了解公司的最新名称,避免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导致合作出现问题。
2.通知公司内部员工:公司名称变更函也需要发送给公司内部员工,以确保他们了解公司的最新名称,避免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导致内部沟通出现问题。
3.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名称变更函的发放有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避免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导致业务中断或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