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注销过程中,清算组的清算是关键的一环。
清算工作由清算组负责,而清算组通常由股东组成,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则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在成立后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包括:
1.清理公司财产;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在清算过程中,公司财产需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股东会决议是公司解散的重要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1.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在公司营业期届满后,如果公司需要解散,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3.在决议过程中,必须确保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解散决议才能生效。
4.如果部分股东不同意解散决议,可以要求其他股东收购其手中公司的股权或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5.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收购股权或回购股权,又不同意解散公司的,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
公司注销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希望本文能为你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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