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拖欠工资的处理是与老板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这个时间限制即构成拖欠工资,这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异地拖欠工资的证据有:
1.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
2.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
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可以让单位举证确实领了工资;
4.证人证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
5.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工资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