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要不回来工资的处理方法是: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出来后,在有关工资的劳动裁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如果公司未到法院起诉,此时,该裁决书即为生效,公司仍不发工资,不履行裁决书确定的相关义务,劳动者可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当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后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二年。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则另一方可在二年的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一般应在六个月内依法予以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申请执行书:明确指出要执行的仲裁内容及请求事项。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仲裁裁决书的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用以证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若申请人不是原始权利人,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证明:用以确认仲裁结果的法律效力。
6.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