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行政诉讼原告的方法是:
1.原告一般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成为原告。
3.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成为原告。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在行政诉讼在,我国原告的主要权利包括:上诉权、委托权、质证权、回避权、变更诉讼请求权、申请保全权等权利。《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行政诉讼原告不一定要承担诉讼费。
行政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相关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