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准备的手续有:
按照正常办理出院手续,记得整理好住院时的所有缴费凭证,同时在出院后一个礼拜或者半个月内去病案室复印病历资料,理赔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
找法网提醒您,伤者出院时应保留资料:
1.住院病历;
2.诊断证明书;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4.X光片、CT片及报告单;
5.手术记录;以上五项材料为伤者伤残鉴定所需要;
6.医疗费发票;
7.用药明细清单;
以上七项材料为伤者将来起诉所需要。
1.调解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诉讼处理。如果不想调解处理,或者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解决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