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监护权一般到孩子满十八周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结。满是十八周岁后,如果子女是无民事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无配偶的情况下,父母可以继续担任子女的监护权人。找法网提醒您,一旦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有配偶,则配偶就会成为子女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
1.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
3.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4.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