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父母双方应当就子女更名达成协商一致,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还应当听取其本人意见;
2.其次,由户主或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3.最后,审查通过的,准予更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的申请书如下写: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申请事项:明确提出申请更改孩子的姓氏,并说明更改的原因和理由。
4.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申请更改姓氏的原因和理由,例如与原姓氏存在矛盾、对原姓氏不满意、跟随母姓等。
5.法律依据:说明申请更改姓氏的法律依据。
6.申请日期和申请人签字: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人签字,以示申请人的真实意愿。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