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期延期索赔;
2.工期加速索赔;
3.工程变更索赔;
4.不可预见的外部故障或条件索赔;
5.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
6.工程终止索赔;
7.其它索赔,如汇率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施工索赔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找法网提醒您,施工索赔的原则如下:
1.合法原则: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必须做到有理有据。
2.合理原则: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3.时效原则:处理索赔事件时进行时效检查,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
4.协商处理原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