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预抵押是以下意思:
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订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
简单来说,就是当购房者购买的期房,还没有交付,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在购房者交完首付,网签备案后,可以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然后如果要进行按揭的话,就将自己的期房抵押给银行,这就是预抵押,银行才放款给购房者。
找法网提醒您,期房房产预抵押需要办理的手续为将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需要的材料到登记机关进行房产抵押登记,然后办理抵押手续即可。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产预抵押到抵押登记有期限,为九十日。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会失效。如果在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