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期间该发的工资要能够及时的发放,只要劳动者还在单位正常工作,单位就应该要正常发工资给劳动者。
员工工资的正确计算方式是: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工资。
每天的工资=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底薪除以21.75。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员工工资要交的材料是: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
1.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受理的则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4.组成仲裁庭;
5.仲裁员回避;
6.开庭前通知;
7.开庭质证和辩论;裁决前调解;
8.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