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无宅基证应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4-07-22 07: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农村宅基地无宅基证应处理的方式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具体办理流程是当事人可以先向村委会提出办理申请,等待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勘测等。
一、
农村宅基地无宅基证应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无宅基证应处理的方式是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交申请;
2.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
3.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材料并现场勘测;
4.县政府审批后公示;
5.建房验收合格后,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
农村宅基地无宅基证申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宅基地无宅基证申请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农村宅基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农村宅基地批准证书。

三、
农村宅基地无宅基证申请办理需要多久
申请宅基地使用证一般需要二十日左右,具体的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农村宅基地一宅多户问题?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宅基地的;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符合这些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一宅多户如何处理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如下:
1. 一户多宅,有合法原因可都确权,无合法原因则只能确权一处。
2. 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非此原则则为违法用地。
3. 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按一户一宅要求,确权登记到户。
4. 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倒塌,即可持续居住和使用。
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包括:
1.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缺少宅基地的。
2.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宅基地的。
3. 因自然灾害、村庄和集镇规划及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集体土地一宅多户如何补偿安置?
1、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规定具体标准。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3、住房保障方面,城市规划区内提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或按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规划区外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4、征收土地按原用途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最高不超过十五倍。其他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耕地标准,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地方规定。如支付补偿费后不能保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可经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耕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