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没有宅基证如何办
更新时间:2024-06-2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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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宅基地没有宅基证的,可以向村委会提出办理申请,经过乡镇政府审核,县自然资源局现场勘测等手续,从而获得宅基地证。办理宅基地证的材料有村委会证明、土地证书年检申请书等。
一、
农村宅基地没有宅基证如何办
农村宅基地没有宅基证,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向村委会提交申请;
2.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
3.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材料并现场勘测;
4.县政府审批后公示;
5.建房验收合格后,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
办理农村宅基地证的材料
1.宅基地批准文件(原宅基地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个人申请书;
4.财产由一人继承的证明;
5.所在村委会证明;
6.土地证年检审核表;
7.土地证书年检申请书;
8.居民宅基用地登记申请、调查、审批表;
9.土地登记卡。

三、
农村宅基地证有效期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有效期分两种:
1.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没有时间限制;
2.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年限不得超过七十年,其中耕地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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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
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办理常见方式为按流程申请。需准备相关材料如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等,并提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流程,确保顺利办理。
农村房屋宅基地证怎样办理
农村宅基地证的办理流程:
1. 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
2. 村委会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交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并由乡镇政府进行现场勘测。
3. 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资料后,报县政府审批,最终给予发证。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步骤如下:
1.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 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后,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信息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将上述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并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最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以不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