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按照自己承担的份额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人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的债务,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合伙人不承担共同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及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拒绝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可以提出不同的方案,例如重新分配责任或提供一定的宽限期,以便他们能够解决目前的困境。
2.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合伙人承担债务。在法律程序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合伙人确实有义务承担此债务。
3.终止合伙关系:如果该合伙人拒绝承担合伙债务,且协商和法律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能需要考虑终止合伙关系。在终止合伙关系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清算,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合伙人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