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公司承担连带侵权责任。首先我国法律是不允许挂靠,从事相关运输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但是现实中这种情形又很常见,为了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挂靠机动车责任】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车辆挂靠需要前往车辆登记机关部门进行办理,而且需要提交下面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道路运输许可证正副本。
3.法人身份证。
4.行驶证。
5.登记证书。
6.公章。
7.车相片。
1.挂靠车辆是指为了交通营运的特殊需要,将购买的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2.挂靠车辆,主要是以挂靠协议的形式来明确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依照民法典规定来处理挂靠协议出现纠纷之后的法律运用。
3.挂靠车辆存在实际车主与登记车主不一致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伤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