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过期食品的处罚标准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3.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4.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5.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找法网提醒,首先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投诉,拨打工商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服务热线12315,然后进行线上报案登记。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要求跟踪事件的情况,或者可以亲自到工商局进行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找法网提醒您,买到过期食品的赔偿如下:
1.买到过期食品之后,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2.如果赔偿金的总数不足一千的,可以要求对方不足一千元;
3.在赔偿金之外还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此时生产者和销售者对消费者的损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