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承担的责任:及时通知债务人;连同从债权一并转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以及对转让的债权和从债权的瑕疵担保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如果当事人没有相反的约定的,债权债务转让可以盖合同章。找法网提醒您,除合同章外,当事人还可以在转让协议签名、盖公章或者按指印。转让协议一般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成立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