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是指由二家或者二家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合并成一家公司。
公司分立是指一家公司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在清偿外债或者对债务作出债权人认可的安排之后分成二家或者多家公司的法律制度。
公司合并和分立有以下形式:
1.公司合并的形式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等。
2.公司分立的形式主要包括新设分立以及派生分立。新设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成为另外的好几个公司,原来的公司注销。派生分立是指原来的公司存续,分出一个公司。
公司合并要经过的程序如下:
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6.合并各方或者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8.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9.自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合并设立公司申请开业登记,合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10.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知因合并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合并要注意以下问题:
1.换股比例的约定及调整;
2.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
3.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
4.合并后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