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该找谁投诉
更新时间:2024-03-0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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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该找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在工地上受伤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需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
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该找谁投诉
在工地上班受伤老板不管,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当事人可以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的,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
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三、
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怎么写赔偿协议书
1.双方当事人信息:包括甲方(雇主)和乙方(雇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基本信息。
2.事故概述:简要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乙方受伤的情况。
3.赔偿项目及金额:详细列出赔偿项目及对应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注明每个项目的计算方法和金额来源。
4.付款方式和期限:明确甲方支付赔偿金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以及支付的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需作说明。
5.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协议内容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违约责任:约定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赔偿金或者乙方违反协议内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处罚措施。
7.法律责任:双方明确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同意接受法院的管辖。
8.协议生效条件:写明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注明生效时间和条件。
9.附则:包括协议的份数、保管方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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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受了伤老板不管,我该找谁
在工地上班受伤,若老板不处理,应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及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 职工在工地发生的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2.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应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将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4. 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在工地干活受伤了,他们不管
上班期间受伤公司不管,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经认定属于工伤,造成伤残的,可以在治疗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
3、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工伤打官司要准备哪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
3、工伤认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停工留薪鉴定书;
6、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7、银行的工资明细清单;
8、同意安装假肢鉴定书,需要安装假肢;
9、若购有社保,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核报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