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没有合同老板不管应该找哪个部门
更新时间:2023-07-0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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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地受伤没有合同老板不管应该找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也可以报警。工伤赔偿需要资料包括了受害者的身份证、病历本、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表等材料。
一、
工地受伤没有合同老板不管应该找哪个部门
工地受伤没有合同老板不管应该找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同时可以找警察处理。按照工伤处理。在单位受伤,但是要看受伤的原因来判定是否是工伤,如果是在工作中意外受伤,是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的。
二、
工伤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X光、CT、MR、B超、心电图等报告单(以上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表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三、
员工个人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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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受伤,没人管该找那个单位。
工地受伤可以求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与用人单位产生工伤赔偿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br/>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br/>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