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顺延和工期延误的区别是:
1.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2.工期顺延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找法网提醒您,工期顺延的条件: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3.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4.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建筑工程工期顺延的风险如下:
1.人工、材料费、机械费价格上涨。一旦工期延长,施工企业很可能面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利润空间被压缩,甚至有可能亏损。
2.企业管理费增加。当工期延长时,施工企业需要支付更多的管理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从而造成企业管理费增加。工期越长,施工企业所负担的企业管理费成本也越大。
3.现金流风险。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一般会约定按工程进度给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当出现分期建设、缓建和暂停施工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节点获得工程款项。
此时,承包人却又不得不继续支付项目材料、劳务等费用,如此下去必然打乱公司经营策略,给现金流造成巨大压力,甚至可能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