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期限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3-12-1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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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期限是如果属于居住用地是七十年、体育用地五十年、综合用地五十年以及工业用地五十年等。土地使用权被侵权的处理办法是请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解决。
一、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期限是多久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期限是: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具体如下: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二、
土地使用权被侵权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被别人侵权的处理是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土地原状、再或者是赔偿损失;不过也可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总之根据个人的情况来选择解决问题的办法。
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土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权。

三、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哪些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两种,分别是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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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多长
1. 土地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
- 耕地:三十年。
- 草地:三十年至五十年。
- 林地:三十年至七十年。
2. 承包期届满后延长:
-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以再延长三十年。
- 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规定相应延长。
3. 承包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
- 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负责人和代表的姓名、住所。
- 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 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 承包土地的用途。
-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违约责任。
4. 承包合同生效及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多长
1. 土地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
- 耕地:三十年。
- 草地:三十年至五十年。
- 林地:三十年至七十年。
2. 承包期届满后延长:
-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以再延长三十年。
- 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规定相应延长。
3. 承包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
- 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负责人和代表的姓名、住所。
- 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 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 承包土地的用途。
-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违约责任。
4. 承包合同生效及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多长
1. 土地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
- 耕地:三十年。
- 草地:三十年至五十年。
- 林地:三十年至七十年。
2. 承包期届满后延长:
-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以再延长三十年。
- 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规定相应延长。
3. 承包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
- 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负责人和代表的姓名、住所。
- 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 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 承包土地的用途。
-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违约责任。
4. 承包合同生效及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