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行为是指行为人运用欺骗手段,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的行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或受理举报后查实的属于虚假诉讼。
认定虚假诉讼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行为的特征明显;
2.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
3.行为人的主观上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不正当目的。
1.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
2.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3.构成虚假诉讼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庭审发现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