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法院传票的后果有三种:
1.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使用戒具等强制方法,迫使被告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
2.被告拒收传票并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原告就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如果是原告拒收法院传票的,法院可以直接按撤诉处理。
1.直接送达。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找法网提醒您,律师函和法院传票的区别是:
1.发出单位不同,律师函由律师事务所发出,法院传票由法院发出;
2.性质不同,收到法院传票,表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收到律师函不一定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3.用处不同,律师函是起诉之前的,一般用于协商,沟通,警告,敦促履行义务等。法院传票是诉讼立案之后的,是通知出庭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