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能由用人单位提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此权利。适用的范围包括: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等产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写明内容;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接收仲裁机构发放的材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三款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找法网提醒,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有效撰写方法是: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
3.劳动争议证据,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将书面仲裁申请提交给仲裁委,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