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主体结构不允许进行转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为防止某些承包单位在拿到工程项目后以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找法网提醒您,工程转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转包与分包分别有以下区别:
1.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3.在工程分包中的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
4.根据相关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