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拆迁应该补偿被拆迁的公司房屋以及公司房屋不能够被搬走的物品和设备的损失费用,补偿公司因拆迁而需要搬迁找其他地方临时安置支出的费用,补偿部分员工的解聘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企业得到的拆迁补偿款不需要纳税,拆迁补偿款不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征税范围内。
目前应当纳税的税款有企业所得税,即根据搬迁方案,企业在异地重建后恢复原状或者变更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搬迁、处置所得购置或者新建固定资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置换固定资产)或者与搬迁前性质、用途类似,或者改造其他固定资产,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安置职工的,允许将搬迁、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改良费用后的余额予以转移,技术改造支出和安置职工支出,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