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宣告婚姻无效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1-0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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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能宣告婚姻无效的处理办法是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包括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等。宣告婚姻无效起诉状的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
一、
不能宣告婚姻无效怎么办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
二、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找法网提醒,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2.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
3.请求人不同。

三、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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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够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别人能要求宣告婚姻无效吗,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确认婚姻无效的方法: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