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患者出现并发症,有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1.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患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患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健康权利因医疗事故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诉讼时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找法网提醒您,医患纠纷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