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买房分手后的处理是:恋人共同买房的,分手后,应当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房产是共有的情形有: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分手后房产过户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能够办理完毕手续。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