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缓刑要遵循哪些原则

更新时间:2024-04-02 20: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醉驾缓刑要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等。醉驾判处缓刑的条件包括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等。
一、

醉驾缓刑要遵循哪些原则

  醉驾缓刑要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

醉驾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醉驾缓刑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风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醉驾缓刑

三、

醉驾缓刑案底几年后可消除

  醉驾案底无法撤销。案底是终身的,即使档案销毁了也不能消除。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限需要销毁,也会保存其中的重要材料。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情过于复杂或者自己难以应付的,行为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143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醉驾缓刑要遵循什么原则
醉驾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但是判处缓刑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犯罪情
醉驾的缓刑,醉驾撞坏路边护栏,能否得到缓刑?
刑事案件的量刑考虑因素较多,比如1、主观是否存在故意。2、是否到达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14周岁以下不予追究,但可以进行劳教。14-18周岁酌情轻定,年满1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醉驾的缓刑,醉驾能不能缓刑!
有难度,建议积极争取缓刑吧
醉驾的缓刑,醉驾血检179能缓刑吗
你好,那请问醉驾的同时是否发生事故,是否造成财产损失,能否判缓刑需要综合考虑。
醉驾 争取缓刑,醉驾吹气103,能争取缓刑吗
你好,这种情况争取缓刑难度较大。
谁保留了死亡证明原件?
死亡证明是一种证明所指自然人已经死亡的文件或证书,其目的在于由政府等机构确定其已死亡,以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事项。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
在16岁的工作中,公司能给他买社保吗?
你好,若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城管执法可以收钱嘛
城管执法可以收钱嘛
其他处罚原则
如何处理私人挪用公款300元?
情节轻微应当及时返还
婚内财产分割
离婚后房产一般按照双方约定分配。若约定不成的,个人房产无法进行分割,共同房产,应按照份额分割,没有份额或份额约定不明的,则可以起诉,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
通辽找律所咨询需要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需要看情况,有的不要,有的需要。比如你有委托意向,但是还没委托,一般不要咨询费。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除了国内一二线大城
锡林郭勒盟征收可以怎样算赔偿
法律分析: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国家赔偿金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来支付的。每个年度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