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6-2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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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认定方法是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没有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房屋质量问题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是协商或者诉讼。
一、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1.未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
3.不具备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不具备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未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二、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质量问题维护自身权益如下:
1.购房者在发现期房存在质量问题时,首先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2.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未按照约定执行,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受损方的损失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
房产质量纠纷诉讼时效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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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怎么认定房屋的质量不合格
认定房屋的质量不合格,应当根据专业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的结果而定。对于新建的商品房,也必须经过竣工验收且结果为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怎样认定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三种情况:
1. 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
2. 房屋交付前虽经验收但验收不合格;
3.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交付后质量经核验不合格,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同样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对于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需承担修复责任。若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相关费用及修复期间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