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分裂国家的惩罚如下:
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煽动分裂国家罪的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煽动分裂国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统一。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而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煽动分裂国家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